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安徽新闻 >正文
站内搜索: 按标题 按内容  高级搜索
巢湖古稀教师荣登“中国好人榜”
作者:  日期:2012-02-23 08:31:33 出处:新华网 点击:
   在巢湖之滨的一个村庄,古稀教师荣登“中国好人榜”的美谈广为传颂。记者了解到,主人公是巢湖市黄麓镇张疃村72岁退休教师张秉柱,他在2011年中央文明办主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顺利登榜,而这也是巢湖市市民迄今为止荣获的最高荣誉。

    每天备、上课30多节

    退休教师张秉柱所在的黄麓镇张疃村,坐落于巢湖北岸,该村人口2000多,老年人近300名。2002年,黄麓镇决定在兴办镇级老年大学基础上,试办一所村级老年学校。镇、村两级党组织请他当校长,参与学校创办并负责全面工作。

    谁知不久,张秉柱的教师队伍就遭遇了极为尴尬的局面。不到两年时间,先是一名80岁的老教师因病离开了学校。接着,又有一名75岁的老教师因病去世。不久后,最后一名教师因为要给孙子陪读也离开了学校。当时,张秉柱身兼村老年学校和镇老年大学的教师。同伴们的相继离开使得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张秉柱不得不一个人扛下学校既定的课时,还得在两个学校间奔走。每天需要备课、上课30多节。

    2009年底开始,为改变老年学校面貌,村里下决心投资12万多元将老年学校原先的老屋拆掉重建。到如今,该镇的第一所村级老年学校——张疃村老年学校,已经走过了第10个年头。张秉柱因贡献卓著被评为“老有所为奉献者”,并连续4次被评为市级老年学校优秀教师。

    给留守儿童安了家

    “如今我家妈妈坏,生下我来她不带,跟着爷奶吃咸菜。爷爷奶奶说得好,成绩不好他不怪,只要不去外学坏。”这首乡村里流传的顺口溜听得让人心酸。留守儿童是一个当前亟待关心的特殊社会群体。在张疃村,仅村小学就有留守儿童56名,占小学生总数的60%。这几句顺口溜更是刺痛了退休老教师张秉柱的心。

    2006年,张秉柱与张承群、张宗室、张胜龙等“五老”代表一合计,创办了张疃村“留守儿童活动之家”,建立了村里的留守儿童名册。第二年8月,为了更好地帮扶留守儿童,张秉柱将自家堂屋建成“留守儿童之家”,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孙儿呵护备至。从此,每逢节假日,他家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2008年暑假,北京科技大学参加暑假社会实践的15名大学生,千里迢迢慕名来到张疃村。大哥哥、大姐姐们和留守儿童们唱歌、跳舞、做游戏、讲故事、宣传奥运,给这群农村娃娃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小学五年级留守儿童黄波,在一篇“我们爱留守儿童之家”诗歌中这样写道:“留守儿童呆在家,又想爹来又想妈。退休爷爷心里急,他为我们安个家。指导大家做作业,帮助我们学文化。爷爷心里乐呵呵,我们都爱这个家。”

    对待家人充满感激

    不仅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对于他们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张秉柱也积极帮助解决。

    留守儿童叶自立患先天小儿麻痹症,张秉柱和校方及村关工委联系,安排叶自立到巢湖市医院动了手术,医院免去1万多元手术费;他还为叶季梅、张明、高亮、王卉等15名困难学生写申请,获得市关工委资助,近几年来获得救助金1万多元;又为3名考上大学的困难学生写申请。沐浴在关爱中的“留守儿童”,也学会了感恩、回馈社会。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张疃小学留守儿童张文浩带头捐款,全校师生共捐款3200多元,零零碎碎的捐款凝聚的是孩子们纯真的爱心。

    72岁的张秉柱,常年奔波于镇、村两所老年学校授课,照顾“留守儿童之家”的孩子们,整天忙得不亦乐乎!对此,家里两个儿子和老伴都很理解和支持。老伴方荣珍有时打趣地说:“家事懒,外事勤,公家事情不累人。”老伴65岁生日那天,张秉柱将市老龄委颁发的“老有所为奉献者”奖章挂到老伴胸前,笑着说:“我有一个好老伴,家里事不要我烦神”。(王德培 徐振华 记者金学永)

编辑: 转播到腾讯微博
用 户: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试试!
上一篇文章:我省砀山县等9个县(区)成为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下一篇文章:安徽第二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授牌
相关阅读:
  • 2012-02-23巢湖古稀教师荣登“中国好人榜”
  • 2012-02-23古稀教师荣登“中国好人榜”(图)
  • 2012-02-22安徽亳州一退休老人义务修路14年
  • 2012-02-22首批“新农村舞蹈教室”落户安徽
  • 2012-02-21乔金文 样样精通的多面手
  • 2012-02-21扬“好人精神” 建大爱之城
  • 2012-02-2148岁陈吉宁出任清华校长 "大学的根本不在‘大’"
  • 2012-02-20谯城:启动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 2012-02-20学生宿舍无锁 生人随意出入
  • 2012-02-20“农班车咋能走防洪堤?”
  • 亳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亳州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亳州新闻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亳州新闻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亳州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亳州新闻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亳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亳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推荐新闻
    精彩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