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谯城区财政局获悉,2018年度乡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确定为13.9亿元,比上年增长5.3%。
据了解,谯城区为确保乡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完成,经国税、地税、财政三家部门联系会商,充分考虑乡镇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营改增”和“减费降税”政策调整的影响,在去年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数的基础上,确定了乡镇财政收入2018年度预期目标为13.9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税收增长占有较大比重,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继续将乡镇财政收入预算目标的完成纳入2018年度岗位责任考核目标的内容,为全面完成乡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奠定的基础。(李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