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安监局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上标明限量是40箱,而实际各个网点实际储存的大多都超过40箱,甚至更多,安监局为什么没进行查处?
答: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意见的要求,“零售点烟花爆竹储存限量由各市级(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按照65号令规定具体确定,最高限量不得超过40箱”。事实上各县区也是这么做的,但确实存在超量储存的现象,特别是在销售旺季比如过年前后,确实存在超量的现象,特别是偏远的乡镇尤其突出。原因:一是销售的量的需求,二是批发公司配送能力的有限,配送跟不上。各县区安监局也进行了查处,对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进行销毁,对违反“三严禁”零售户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非法75起,查缴烟花爆竹13414件,立案14起,行政拘留8人,罚款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