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交房罚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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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谯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网络扣划的方式,将10万元执行到位,并发放给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10万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因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违反了国家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禁止性规范,未经综合验收的商品房涉及多种安全和使用隐患,扰乱了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7年4月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法院起诉,还未按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8年3月向谯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该房地产相关人员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未果,法院果断采取了网络扣划的方式,将10万元执行款扣划到位,并将执行款交付给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至此,该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成功执结,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给该房地产公司敲响了要遵纪守法的警钟。

(郑文慧 记者 王红燕)

(责任编辑:bzk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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