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村民”咨询:城镇私人药店的药品质量和价格是怎么监管的,谁来监管?遇到问题药品如何投诉?
谯城区政府回复:经查,城镇和乡镇的街道药店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方可经营药品。零售药店的许可和GSP认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对药品质量监管,监管单位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查,有违反GSP规定情形的责令整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药店经营的药品依法抽样检验。社会群众也应该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的,及时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办法:一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二是来信来函,单位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谯城区古泉路331号。三是直接到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