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唯一一位“通奉大夫”李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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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奇

通奉大夫碑文

通奉大夫碑文

近日,一网友在市区白果树大街发现一块刻字的残石,图片显示石身已断裂,石面完整处尚存四个大字“通奉大夫”,闲置路旁,已成闲坐之榻。后经联系,亳州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已对该石刻进行了勘察,准备进一步保护。

通奉大夫,散秩文官,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通议大夫为通奉大夫,始有此官名;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废;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增置通奉大夫为从三品文散官。金亦置通奉大夫,秩从三品中。元升为从二品。明制通奉大夫为从二品升授之阶(从二品先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清代从二品皆为通奉大夫。

经查阅《亳州志》发现,亳州历史上记载曾官至通奉大夫的仅有李国士一人。光绪《亳州志·卷四·营建志》中《重修文昌帝君像碑记》中称该碑记由“赐进士第通奉大夫山西承宣布政司左布政使功升正二品俸前刑科给事中侍经筵官郡人正屏李国士”篆额。这句话断句应如下:赐进士第、通奉大夫、山西承宣布政司左布政使、功升正二品俸、前刑科给事中、侍经筵官、郡人正屏李国士。李国士,字汝志,亳州人,明朝万历丁丑年进士,人物志、选举志、舆地志均有李国士的相关记载。

确定了该通奉大夫为李国士,那么这块石刻原本有何用途呢?

图中残石铭文为横向,且碑身横边长,竖边短,厚约六七寸,这种造型不可能是石碑,因为石碑应是竖型。横向石刻应为牌匾。古建筑中府邸、祠堂的匾额一般是木质,而此石刻体积巨大,上下边皆有铭有云纹,排除是房屋匾额的可能性,能用到如此形制的应是牌坊上的石牌匾。

《亳州志·卷二·舆地志》记载,亳州城内曾有两座旌表李国士的牌坊,一为“圣朝名谏”一为“三世方伯”牌坊。“圣朝名谏”牌坊“为刑科李国士立”,“三世方伯”牌坊“为山西左布政使立”。“方伯”即明朝对布政使的代称,李国士的父亲李虎山、祖父李杞因李国士的功劳被追封资政大夫(正二品),所以又称为“三世方伯”。这在古代很常见,朝廷为表彰大臣,经常追封其已故的父辈、祖辈。

《亳州志·卷十二·人物志》中《方伯李国士传》记载,李国士入仕不久后就授任刑科给事中,“圣朝名谏”牌坊应是在这一时期所立。山西左布政使是李国士官宦生涯最后一个职位。明朝给事中是从七品官职,布政使是从二品官职,而通奉大夫是从二品官衔,所以无论从时间上还是职位上,都只有“三世方伯”牌坊上才能刻“通奉大夫”。

综上所述,这块石匾应为李国士“三世方伯”牌坊的匾额残迹。按照明朝牌坊一般形制推断,此牌坊应有上中下三块匾额,上方匾额刻“恩荣”,正中匾额刻“三世方伯”,下方匾额刻李国士的科甲、最高官衔和最高官职以及其他封号。“通奉大夫”只是其中一部分,整体可能是“赐进士第通奉大夫山西承宣布政司左布政使”。这块石匾残片是较为珍贵的文物,距今有近五百年的历史,存留至今,实属不易。

《方伯李国士传》记载,李国士孝顺父母,关爱兄弟,为人淡泊,为官拒绝请托,对三个儿子管教甚严,从不利用自己的官职为儿子搞特权。其文武双全,中举时是应天府亚元(二至十名称亚元),类似于今天高考的前十名。任刑科给事中期间对治河、抚军均有高见;任浙江佥事时,被地方戴若神明;后镇守陇右,参与讨伐松山鞑靼的战役,斩首甚多,三秦一带称其为“紫塞神君”;镇守苍梧时,平定瑶族土司陆佑叛乱,斩首陆佑,歼敌五万余众。传记评价李国士为“社稷之臣”。

(责任编辑:bzbsz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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