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随着法律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办理遗嘱公证的越来越多,请问什么是遗嘱公证,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条件吗?效力如何?
答: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公证遗嘱的效力: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五种形式,而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在有数份遗嘱的情况下,应以遗嘱人最后设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对保证遗嘱的真实、合法、有效,保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财产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遗嘱公证是当事人对自己去世之后的个人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预先处分,这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分配遗产而产生纠纷。而且遗嘱是在遗嘱人去世之后才生效,这对于维护遗嘱人的生前利益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设立遗嘱对于维护继承人的继承权以及避免纠纷和维护家庭安定团结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记者 刘心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