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中国亳州网讯 1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听取了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立法工作方案和《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汇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确定为我市2019年立法实施类项目,《亳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确定为调研类项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坚持依法立法理念,发挥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立法精准化水平。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的立法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永红参加会议并讲话。(陈显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