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我市自2021年实施“标准地”改革以来,已累计出让“标准地”88宗、6678.68亩。
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区域评估、构建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改革“标准地”供应方式、承诺履约要求、信用监管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扎实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吸引优质企业“筑巢”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深做实“标准地”改革,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的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方式出让,有效提高了供地用地精准度和土地利用率。2022年印发了《亳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和流程图,推行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保障服务模式,推动土地要素保障质效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把“标准地”改革与“放管服”改革、区域评估、审批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有效衔接起来,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为各开发区项目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