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入室抢劫案件,被告人杜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查,被告人杜某某趁被害人徐某某家门未锁,进入徐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杜某某进入卧室后发现徐某某及其儿子在睡觉,便到客厅拿了一把U型剪到卧室翻找财物,此时徐某某惊醒,为防止徐某某喊叫,杜某某持U型剪抵在徐某某脖子上,并向其索要钱财,后又以不给钱就扎徐某某儿子对徐某某进行威胁。徐某某从家中找到现金交给杜某某后,杜某某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