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1-5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0.3亿元,同比增长8.9%,居全省第8位。
分城乡看,乡村市场快于城镇。乡村市场同比增长12.7%,城镇市场增长8.7%,乡村市场快于城镇4.0个百分点。
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快于商品零售。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4%;商品零售增长8.7%,餐饮收入快于商品零售1.7个百分点。
分商品类值看,多数商品类值消费向好。吃穿用类商品保持增长,恰逢“五一”、端午节点,在各类促消费政策的有效带动下,吃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8.1%,穿类商品零售增长9.1%,用类商品零售增长2.8%,合计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3个百分点。
新型消费增势良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发放480万元消费券共同带动下,全市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新型消费实现较快增长,限上新能源汽车零售同比增长18.5%、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增长32.2%、可穿戴智能设备增长达10.9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增长25.2%,合计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7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需求陆续释放。限上金银珠宝类商品同比增长53.9%,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增长46.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9.9%,合计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