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普及“无理由退货”,还需各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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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亳州晚报刊发了《实体店也能“七天无理由退货”》报道。以前消费者只有网购时才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如今在实体店也能享受这样的便利了。在为这项服务点赞的同时,笔者认为,要想让“七天无理由退货”走进更多的实体店,需要商家、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

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实体店应主动接纳“互联网思维”。有些人会担心,实体店原本就受到电商的冲击,再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会不会是压垮实体店的“最后一根稻草”?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电商,比拼的核心都是商品质量和服务。推出“七天无理由退货”,让实体店的“面对面服务”优势变得更加明显,只会增加其竞争力,将更多的消费者从线上引流到线下来。

享受“无理由退货”便利,消费者不可滥用“权利”。“七天无理由退货”不仅给消费者网购增添了一道安全保障,也给了消费者“后悔权”,提升了购物者的消费体验。但在现实生活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却时常出现滥用情况,甚至恶意薅商家的“羊毛”,这种行为直接伤害了社会信用。只有消费者珍惜自己的“权利”,才会有更多的商家愿意加入进来,才能享受更大范围的便利。

保障“无理由退货”实施,监管部门要当好“裁判”。“七天无理由退货”看上去很美,但能否真正落地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方面要监督商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防止出现“无理由不退货”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诚信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恶意退货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

只有商家、消费者和政府部门一起行动起来,“七天无理由退货”才能更好地在实体店得到普及和推广,最终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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