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要自律也需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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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多个城市相继开展管理犬只集中行动,抓捕流浪犬、未拴绳犬只。文明养犬,既需要个体的自觉,也需要外在力量的倒逼。

犬是与人类接触最密切的动物之一,养犬群体、爱狗群体人数众多,同时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安全、卫生、环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带来难题,非养犬群体和养犬群体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一方面要加强文明道德约束,另一方面还需出台相关法律制度,从自律和他律两方面引导,增强“责任养犬”意识,既保护养犬人的权益,也保护非养犬人的权益。

首先,养犬人士要提升个人素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统一的,养犬是爱犬人士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影响他人也是爱犬人士的义务。有人爱犬,也有人怕犬甚至厌犬,在公共空间内,养犬群体要学会换位思考,照顾公众感受,摒弃养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等有违公德的行为,遵守规定文明养犬。这既体现了个人素养,也彰显了城市文明,更是对犬只的真正爱护。

其次,要加强他律。法律法规是约束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遛狗拴绳正式写入法律,各个地市陆续出台养犬方面的规章,《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也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自上至下的法律规章制度,为深入开展城市养犬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养犬行为。有法可依之后,政府和执法机构还需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产生震慑作用,增强依法文明养犬意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文明养犬不是小事、私事,而是关乎城市文明、城市治理的大事、公事,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文明水平。只有“铲屎官”们都牵好“拴狗绳”,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才能构建更加友善、安全的社会环境,实现人与爱犬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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