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有理】第二十七期:驻村就要感味村头的“烟火气” 2025-04-11 16:05 0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宣讲者:市司法局驻谯城区魏岗镇谭营村选调生 徐浩然 摄制:陈伊特 李慧慧 文案:孟龙 策划:孟龙) (责任编辑:佟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