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近日,市纪委印发文件,严明“十四个严禁”,为广大干部在春节前打一剂廉洁“预防针”。
这“十四个严禁”分别是
严禁用财政资金购买各种购物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及举办各种形式的联谊聚餐活动,坚决抵制和纠正“酒桌办公”陋习;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借节庆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严禁跑官要官;
严禁参赌涉毒等。
按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部门要牢记责任担当,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党纪观念。要认清“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强化落实责任,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亳州晚报 亳州头条 记者 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