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促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扶持政策暂行办法》出台,最高奖励200万元,扶持、促进、加快亳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依法申请注册(备案)在我市,并在我市组织生产、研发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
办法规定,企业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给予每个品种60万元的扶持奖励; 取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或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给予每个品种100万元的扶持奖励。
企业取得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给予每个品种120万元的扶持奖励;取得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或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给予每个品种200万元的扶持奖励。
对获准开展临床试验且完成试验后在我市注册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二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的研发经费扶持; 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的研发经费的扶持;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或三类体外诊新试剂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的研发经费扶持; 研发扶持奖励与注册扶持奖励可以叠加。
我市还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对企业研发的产品获得美国FDA、欧盟CE、510K证书并在我市正式投产的,每个证书给予 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规定,企业单品种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内一次上多个合阶的可享受累加奖励。
同时,办法鼓励企业租用标准化厂房生产、研发医疗器械,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前3年财政按照当年政府标准化厂房租赁价格给予1000平方米场地补贴。对年纳税达到150元/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根据实际使用面积,财政按照当年政府标准化厂房租赁价格给予全额补贴。杨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