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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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政府发布通告,从年三十到正月十六,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区域为东至光明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子胥大道,南至复兴路。(亳州晚报 亳州头条 记者 蒋加磊)

(责任编辑: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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