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网未带身份证,网管用捡来的身份证为其提供登记上网,不料该身份证竟是一在逃人员的身份证。3月1日,亳州警方依法对涉事网吧进行查处,并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刘某进行处罚。
3月1日13时许,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汤陵派出所民警获悉,安徽涡阳籍在逃人员李某正在市区一网吧内上网。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网吧,经过在网吧内进行搜寻,民警很快找到了李某上网的机位。但民警很快发现上网的并不是在逃人员李某,而是一名姓刘的男子持李某身份证在上网。当民警告诉刘某,该身份证的主人李某系在逃人员时,刘某直冒冷汗,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终于说了实话。
原来,当天下午,刘某到网吧内上网,由于自己没有携带身份证,不能进行上网登记,该网吧网管得知情况后,突然想起前段时间拾到一张身份证,于是借给刘某上网,没想到身份证的主人竟是在逃人员。
目前,涉事网吧因未进行实名登记被公安机关进行了行政处罚,刘某也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罚款。
(亳州晚报 亳州头条 记者 刘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