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的线索,中共亳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翟玉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翟玉增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药销售、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翟玉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公权私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亳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翟玉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翟玉增简历
翟玉增,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亳州市人,大专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在原亳州市卫生局工作;
1991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原亳州市卫生局副股长、股长、办公室主任;
1995年10月,任原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9年8月,任原亳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2001年8月,任亳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2年11月,任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
2010年3月,任亳州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5年1月,任亳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药都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