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亳州市谯城区文联党组原书记丁杰(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提起公诉。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亳州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丁杰利用其担任区科技局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书法展览、学生入学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4.2万元,购物卡4.65万元;利用项目资金拨付骗取公共财物10万元,归个人占有。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谯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