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我市通报9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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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九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涡阳县曹市镇党委委员王长胜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王长胜作为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为22.8平方米,超标准4.8平方米。2018年3月15日曹市镇给予王长胜通报批评处理。

二、涡阳县义门镇财政所无人值班问题。

2月11日义门镇财政所办事大厅无人值班,多名群众等待办事,造成不良影响。义门镇给予镇财政所通报批评处理,责令所长程莉写出深刻检查。

三、涡阳县西阳镇卫生院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6年5月24日,西阳镇卫生院迎接上级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院长葛维礼安排儿童保健科工作人员李丽、会计潘丽负责接待,中午在西阳镇海棠饭店用餐,陪同就餐人员为7人,超过了规定的陪餐人数。2018年3月16日,涡阳县卫计委对西阳卫生院进行通报,责令葛维礼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其余陪餐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责成西阳镇卫生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谯城区大杨中心中学校长景凯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景凯有两间办公室,分别为大杨中心中学办公室和大杨中心小学办公室。大杨中心中学办公室作临时办公点,面积40.3平方米,与一副校长共同使用,平时也作会议室。大杨中心小学办公室为内外套房,办公面积外间为19.6平方米,内间面积为18.1平方米。谯城区教育局责令景凯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五、蒙城县文物管理局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变相发放职工过节购物卡问题。

2018年1月30日县文物管理局全体人员例会中,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陆静提出中秋节和春节可以发放工会福利,参会人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按每人800元发放购物卡。县纪委责令蒙城县文物管理局及直接责任人陆静作出书面检查,县文旅局给予陆静诫勉处理,并在全县系统内通报。

六、蒙城县坛城镇工会主席刘勇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8年2月14日,坛城镇工会主席刘勇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测量显示酒精含量26.5毫克/毫升。2018年3月15日坛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勇党内警告处分。

七、利辛县规划局副局长王全兵、席金保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利辛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王全兵与局规划监察股股长林某办公室面积20.7平方米;副局长席金宝与局规划编制股葛某办公室面积20.28平方米。2017年7、8月份,林某、葛某辞职,县规划局没有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与王全兵、席金宝一起办公。县纪委对县城乡规划局局长巩梅耕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王全兵、席金宝写出深刻检查。

八、利辛县望疃镇卫生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望疃镇卫生院存在财务监管机制不健全,招待审批手续不全,程序违规,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原院长孙守德应负领导责任。县卫计委给予孙守德全县卫计系统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给予望疃镇卫生院会计张志强诫勉处理,并停发1个月绩效奖励金,超标准接待支出的430元和332元予以追回上缴财政。

九、利辛县张村镇副镇长夏同忠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8年2月7日,夏同忠弟弟夏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到张村镇看望夏同忠。中午夏同忠在家招待夏某并饮酒,经测量显示酒精含量150毫克/毫升。利辛县纪委给予夏同忠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释放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来源:药都清风)


(责任编辑: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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