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安徽高速公路超速车辆前十名,亳州境内发生2起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以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徽省内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登录“安徽公安网”(www.ahga.gov.cn)、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ah.122.gov.cn/)和“畅行安徽”(www.ah122.cn)网站或关注“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平台等方式可查询车辆状态。逾期不接受处理,违法记录将转入车籍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车辆档案就会被锁定,车辆将不能办理有关业务。 (安徽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提供)

(责任编辑:贾飞)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