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根据《亳州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从2018年6月开始,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现场
根据方案,在规范职数设置方面,根据村和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合理确定村和社区“两委”班子职数。
村“两委”一般3至7人,最多不得超过9人。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
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富能力强。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3)治理水平高。有办事能力和管理办法,善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在“一抓双促”、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中有思路、有实招。
(4)办事公道正派。能坚持原则、出以公心,按政策规矩办事,作风务实、踏实肯干,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
(5)热心服务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关心群众冷暖,真心为群众着想,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6)廉洁奉公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奉献,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7)年富力强。新进班子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继续留任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有一定文化水平。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能作为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
(3)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7)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8)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长期不履职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宜作为候选人:
(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组织处理的。
(2)党员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
(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的。
(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有结论的。
(7)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记者 杨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