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1500元,为了引起警方所谓的“重视”,受害人谎称7000元。盗窃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同时,受害人王某也因“任性”夸大被盗损失,被警方警告批评。
6月15日凌晨,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古城派出所接到尹楼村群众王某报警称:家中被盗了7000余元现金。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勘验调查,凭借丰富的侦查经验,很快,民警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过民警两天一晚的连续奋战,最终于16日晚将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其翻墙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陈某供述的盗窃金额却是1500元,与报警人所称的7000元明显不符。
另外的5000余元哪去了,难道还有一名嫌疑人?据民警调查,未发现其他犯罪嫌疑人迹象。民警重新对失主开展了调查盘问,最终迫于压力,失主说出了真相,其家中总共被盗现金1500余元,因担心民警对案件的不够重视,特意夸大损失。
最终,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失主也受到了民警严厉的警告和批评。警方表示,提供夸大损失等虚假证词反而会干扰警方的正常工作,更可能延误抓捕的时机,误导警方办案。为了让有限的警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服务,市民应依法合理使用110,并对自己的每一句供词负责。(杨文刚 张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