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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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9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玉科所作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bzbs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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