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前段时期全市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如何?
答: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和治理内河港口码头“未批先建、无证经营、非法生产”等扰乱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的行为,巩固前期“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保障港口工程基础设施营运安全,维护内河通航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市内河水运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在内河港口总体规划范围内,占用港口岸线但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或已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但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通过有关安全条件审查、未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已实际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违规经营的经营性港口码头。
(二)私自建设在航道岸边或利用滩地等自然岸坡的堆场、非法码头。
三、整治措施
1.在全市所有内河港口总体规划范围内,占用港口岸线但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码头,责令码头所有人依法办理合法手续。
2.已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但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通过有关安全条件审查、未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已实际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违规经营的经营性港口码头,责令立即停工,接受处罚。
3.私自建设在航道岸边或利用滩地等自然岸坡的堆场、非法小码头,要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彻底清理,并限期恢复原貌。 记者 刘心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