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增减挂钩拆旧项目(农村宅基地)拆迁复垦资金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2007年以来,根据国家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我市开始实施农村宅基地拆迁复垦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实施工作,根据增减挂钩政策规定,凡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的农村宅基地拆迁复垦给予拆迁安置补偿,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各县区投入的增减挂钩资金也在不断提高,2017年6月份,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入每亩增加到7.2万元,三县结合当地实际相应提高增减挂钩项目投入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拆迁农民房屋等的补偿、宅基地复垦、农民安置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投入到各部分的资金比例及标准由各县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