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微友“cy871981”反映:涡阳县城东中农批市场自2017年7月承诺交房,至今未达到交房条件。却违规交房300多户。市场区域电费为物业自收,收取1.1元每度。而正常商业用电平段为0.78元,请问是何理由收取1.1元每度,请问这是否属于违规经营?
涡阳县政府回复:来电人反映中农批违规交房问题,房产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以三十万元上限给予处罚。 中农批暂没有物业,电费由市场运营管理公司统一收取。在标准商业价的基础上,加收了公摊部分的电费,并在前期公示告知业主。目前给业主开具的收据可根据需要更换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