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财政两项经济指标列入全区考核
近日,从谯城区财政局获悉,该局承担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两项经济指标列入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考核。
据了解,按照谯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和环保指标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区有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PM2.5和PM10等22项主要经济指标和环保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承担主要经济及环保指标任务的有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为确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区财政局采取了“三定二挂一确保”的措施,即定承办股室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股室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相挂钩,与全区实行的经济指标考核奖惩政策相挂钩,确保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高规模完成目标任务。
2018年全区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38.8亿元,预期同比增长7.8%,财政支出在确保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更多地倾向于民生领域。
(李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