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 两年前曾因酒驾被扣12分,利辛县的陆某并未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驶的时候被利辛警方逮个正着。据了解,警方将对陆某进行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和拘留5天的处罚。
近日,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集中队民警在省道308线刘集至旧城魏大桥路段查酒驾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走走停停,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示意小轿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测,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执勤民警介绍,该驾驶员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让民警想不到的是,陆某此前有多次违法记录。其中,2016年因酒后驾驶被蒙城交警处罚,一次性扣除12分。
“你因为喝酒开车已经被处罚过一次了,怎么还喝酒呢?”民警问。“中午回老家了,觉得喝一瓶啤酒应该没事。”陆某说。
陆某因多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移交利辛交管大队违法处理室进一步处理。据了解,他将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和拘留5天的处罚。 (王学元 记者 蒋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