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于7月12日至8月12日,将对市委党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共青团亳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招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旅游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信息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30家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党校等30家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巡察内容
重点是围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驻地设信访接待窗口、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
(一)信访接待窗口地点:市委党校1号楼102号房间(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二)举报信箱:设置在市委党校南门、东门以及上述30家单位办公所在地一楼位置;
(三)电子邮箱:zgbzswdsxcz@163.com;
(四)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558-2809973,短信手机:19956929070。
受理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党校等30家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亳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