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院出售后怎么更名?
市民咨询:请问魏武广场对面规划局家属院房屋出售后怎么更名?流程是什么?
市不动产登记局: 规划局家属院房屋属于集资建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的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需按照上述程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拟订房改房、集资建房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处理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上述处理意见批准实施后,买卖双方即可根据文件规定的标准完善出让用地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房屋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 李锦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