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中国亳州网讯 近日,在涡阳县治超案件处理大厅内,执法人员对胡某驾驶皖S6***1货运车辆擅自在公路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县今年7月1日开始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以来,首例非现场处罚结案案件。
据介绍,8月29日5时9分,一辆车牌为皖S6***1的货车在途经该县县道青李路动态检测卡点时,经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辆涉嫌超限运输。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超限9.48吨,超限率20.62%。随后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交通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近日,当事人在称重检测照片上作了确认,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通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当事司机进行了宣传教育。
据了解,治超非现场执法是交通科技执法的一项新举措,通过在国省道及重要县乡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安装电子称重、红外测量、高清摄像头等系列智能监控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将共享数据,作出处罚决定。去年以来,涡阳县先后投入800余万元在S202线、S307线等路段设置了7处路面动态治超电子卡口,对过往车辆进行24小时电子称重检查,进一步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改善公路通行环境。(张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