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市实行阶梯水价,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答:1.市自来水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实施阶梯水价。调整后我市城区各类水价:第一级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1-152吨)2.55元/m3;第二级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153-248吨)3.25元/m3;第三级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249吨以上)5.75元/m3。
2.目前市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取是由系统自动生成是否产生阶梯水费,超出年周期核定吨数,按照阶梯标准来进行收取水费,于2014年7月1日之前对比,通过价格杠杆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促使居民节约用水的目的。
3.我市创建节约用水城市工作已经启动,市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正在积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大力推进创建工作进度,争取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2020年通过国家级验收。
4.在此倡导“节约用水,从我做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会不断走进社区、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节约用水知识宣传。 记者 刘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