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个督查组督查特别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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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晚报-中国亳州网讯  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大气办关于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实现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近日,我市制订《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组成10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及部分行业,对各地落实特别管控措施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范围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州经开区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以及市城区餐饮、汽车维修、中药制药、商品混凝土等重点行业。

督查时间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8年12月10日至31日。第二阶段从2019年1月11日至31日。

人员安排方面,我市成立10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3人,其中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各1个督查组,谯城区2个督查组,亳州经开区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2个督查组,餐饮行业1个督查组,汽车维修行业和商品混凝土企业1个督查组,中药企业1个督查组。

督查内容为,督查工业企业特别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是否全部按照红色预警级别实施管控,散乱污企业整治是否完成整治或“先停后治”等情况。

督查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情况,督查是否实施冬季“封土行动”;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等项目是否落实报批手续;施工工地是否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等情况。

督查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情况,督查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冲洗频次是否达到要求等情况。

督查机动车污染管控情况,督查是否制订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是否禁止中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辆进入城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是否制订错峰运输方案,每日登记柴油货车进出情况等。

督查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情况。督查是否有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露天烧烤等现象,餐饮油烟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方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要现场联系辖区监管部门,进行交办,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省大气驻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督促整改落实。(记者 汝平)

(责任编辑:bzbsz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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