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四有”工程情系计生民生工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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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实施“四有”工程,关爱计生民生工程家庭。

老有所养工程。对全县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分别是每人每年5400元、4500元。对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由县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年的最高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老有所居工程。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协调民政部门为其改善居住环境。老有所医工程。对新型合作医疗全部由县财政代缴,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老有所乐工程。对计生特殊家庭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灵交流,和他们面对面真诚交流,鼓励计生特扶家庭老人积极参与各种文艺活动。 (梁强)

 

(责任编辑:bzbsz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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