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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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晚报-中国亳州网讯  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截至2018年11月底,共审结黑恶势力案件4件25人。

日前,记者来到蒙城县人民法院时,当天依法公开审理由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郏某永、郏某虎、徐某友敲诈勒索一案。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郏某永、郏某虎、徐某友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张如国介绍,在审理郏某虎等三被告人敲诈勒索一案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运用关,并认真评议作出公正判决,希望社会一切不良分子及早悬崖勒马、走上正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和定期清查审理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判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唐峰表示,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及时总结整理规律,整理制定了扫黑除恶常见9种罪名常见规则,有力推动了精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案件17件102人,已经审结4件25人。

(责任编辑:changya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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