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 记者从3月29日上午谯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严格贯彻中央、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高标准落实“六个围绕”,坚决做到站位准、行动快、标准高、成效好。
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后,该院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召开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委、最高院及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刑一庭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为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保障,该院出台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并建立扫黑除恶信息报送制度和案件台账制度。
据了解,自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3月28日,该院共受理涉恶犯罪集团案件5件48人,审结1件21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共判处罚金41万元;受理犯罪集团案件5件37人,已全部审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2人,共判处罚金65.8万元;受理涉黑案件4件18人,其中,武振飞等15人涉黑案、武永超涉黑案、孙亚峰“保护伞”案均已审结,于3月27日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简单的目的就是还社会安宁,下一步,谯城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为建设平安谯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