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清晨和朋友一起湖边散步。天上云闲,湖上水软,桃花香风拂面,好不惬意。六七公里的两圈湖岸走下来有点累了,湖边长椅上坐下来休息。
刚一坐下,朋友就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低头划拉开了,完全忘记了身边的同行人。等她一阵扒拉够了,才抬起头来看看我,不好意思地说有毛病了,一会儿不刷刷朋友圈,手里、心里都痒痒。她倒还很有自知之明。人这是咋了,还是万物之灵吗,整天被自己发明的小玩意儿牵着鼻子走,失魂落魄五迷三道的,这到底谁还是谁的主人。
想当初人们发明手机的初衷,不过是为了方便相互间的交流沟通,其主要功能无非就是一个拨打、接听外加信息收发。而现在“智能”取代 “傻瓜”成了绝对网红,功能强大到之前几乎所有需要坐在电脑前操作完成的事情,现在就是走在大街上、挤在地铁里、躺在沙发上,甚至蹲在厕所里都能完成了,远非当初可同日而语,直接将老旧的传统模式逼退成十八线以外的演员甲、演员乙。
也许是太寂寞,也许是太无聊,这样应运而生的万花筒般智能手机,慢慢从一个人开始的精神寄托变成了后来的精神依赖,它在从各种购物、消费、资讯等方方面面融入人们日常生活、改变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催生了一个蔚为壮观的“低头族”。
现在很多的公共场所里,别说想要看到一个读书人,就是一个看报人,都是件稀罕的事了。小小的手机里有着泼天翻滚的红尘,一本书,一张报,太单调太枯燥了。这情景不由让人觉得古人那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该改成“手机自有黄金屋,手机自有颜如玉”了。
现在,谁要是再持一款只能接打的老式手机,公共场所里都不好意思拿出来使用,他人不屑的眼里,你仿佛就是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老怪物。想起前两年网上听台湾台北大学的一个女教授讲解《红楼梦》,跟同学互动时,她说自己是没有手机的,要找她只有学校或家里的固定电话。
又是一个老怪物。都什么年代了,毕竟是教授,不至于不会操作一部现代手机吧。大家问她这是为何,教授只是淡淡的一句,我有一屋子的书要读,我有很多的课题要做,没时间啊。教授的眼里,手机是一个牵绊,她不想自己宝贵的时间被无端浪费,无端打扰。
回头想想我们每天叮咚作响的手机里,有多少是非打不可非接不可的呢。鲁迅先生当年曾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细思极恐。原来我们宝贝似的手机其实正是一个谋杀犯,可叹魔鬼在侧,我们非但浑然不觉,还乐在其中。
那次末了,我问朋友刷出什么有意思的事了吗,朋友摇头说没啥新鲜玩意儿,七转八转的新闻轶事,晒来晒去的去了哪儿、吃了啥、娃考了个啥成绩,没啥大意思。我说在你低头划拉手机的时候,我却过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朋友又摇头,见我一没走动二没摸手机,能有什么有意思的发现呢。
跟朋友说我刚才看见一个人字形雁阵,自南而来飞过头顶,消失在北方的天空。好多年没看见过雁阵了,我的心激动到了嗓子眼。朋友怪我为什么不喊她一下,我说那么多的大雁一齐嘎嘎大叫都没能喊醒你,我一个人喊有用吗。
朋友一脸的惋惜,说她也是多少年没看到过雁阵了,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