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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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全市公立医院党支部要建在科室上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党组织职责和党建工作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要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完善院级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

《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要规范院级党组织书记、院长设置,落实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制定完善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强化人才培养使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要制定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办法,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其他人才。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应建尽建和“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原则,做到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登高计划”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要抓好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双培养”机制。要创新和完善党组织活动方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要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

《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解决医院党建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协调推动工作开展。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公立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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