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步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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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般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重大风险,就是重大的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可见,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随意列入“重大风险”。这也是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需要。

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当然是指防范化解重大的危险情况的发生以及所带来的重大后果。这是党中央站在时代及社会发展的“制高点”,向各级党委政府发出的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令。各级党委政府都应当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冷静把党中央的号令把握好、实践好。为此,几种倾向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把所有问题都列入了“重大风险”的范畴,形成了事实上的“发现了问题就是发现了重大风险”,把正常的问题都视为了“不正常的重大风险”。如此一来,没有了主次之分,眉毛胡子一把抓,让人觉得到处都是风险的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变成了“各行各业都讲、各行各业都有”,这显然有误导倾向。二是把“重大风险”和“一般性问题”画上等号,认为“风险”就是“问题”,“重大风险”就是“重大问题”,甚至缺乏应有的对“风险”“问题”在概念层面上的研究。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决策者”,面对新时代、新情况,对党中央发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略部署令的贯彻落实,多少会令人感觉有“粗放”之嫌。如此一来,若用“重大风险”就是“问题”的公式去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么大的时代命题还真会被简单化了、容易化了。所带来的后果只能是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效果的削弱。三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理念及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颇。如对“先防范才能少化解”“预防准才能好化解”“防范好才能不化解”的理念不甚明白,只知道“套上头文件的话,念上头材料的语”,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面,理念浅、认识轻,工作针对性少,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难免出现脱节苗头。再如,一些地方在对某地区、某行业“重大风险”排查时,语言组织不够准确,要么把“问题”直接表述成了“重大风险”,要么使用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不合情理的语言组织所谓“重大风险”,其结果无疑会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如此种种,任其发展将有可能对社会管理的效果、方向等诸多方面带来一定不良影响。

“重大风险”首先是“大问题”。但小问题不及时发现、及时正确处理,就有可能演变成大问题。所以,不管大问题、小问题,都不能一律用“重大风险”去囊括,都要纵横比对,找清“因果”。否则,不仅没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甚至还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并对卓有成效的管理社会产生一定消极的影响。因此如何更好地把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伟大号召落到实处,还需进一步理清思路,并结合本地实际找准路径,务实践行。如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产业及结构形态的特点,找准“重大风险”尤其是“隐形重大风险”。要寻找“风险点”,要研究“风险点”存在的症结及导火索。特别是“隐形风险”及“风险点”,不是“一招一式”就能发现,是需要深挖、分析、寻找根源。深挖细排的“重大风险”还要准确评估、准确定位定性。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否则,反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出现了“风险主义”,并且,还会对科学、优质管理社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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