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涡阳县临湖镇王庄村村民王广法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涡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驻地,拿到了纪检干部帮其要回的4730元现金,父女俩感激不已,连声道谢。
日前,61岁的王广法来到该委第二协作区,反映本村干部王某取他存折里的钱,多次讨要无果,希望纪检部门帮他要回钱款。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作了笔录。为弄清事情真相,协作区及临湖镇纪委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在调取了王广法帐户交易记录后,调查组工作人员随后通知村干部王某到协作区谈话,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自2017年9月以来,自己先后三次带王广法到本镇农商银行取过三笔款,合计8000元,除其中一次取200元当场交给王广法外,其余7800元被自己占用。但是,王某却辩称自己和王广法是表侄叔关系,属“家务事”,自己曾帮王广法购买过化肥、种子、农药等物资,除去买这些东西和平时“借”给王广法的钱,自己只承认还欠王广法一千块钱。为理清王某与王广法之间复杂的经济往来,调查组多方调查取证,逐年、逐项、逐笔对帐目进行认真核实,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事实面前,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退还了实际所欠款4730元,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