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蒙城男子王某拖欠饲料钱13万元多年一直不还。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家中的十万斤小麦实施了强制执行。
2017年1月11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宋某诉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自2013年起多次从原告处购买饲料,计欠款13万元,写有欠条一张,约定利息按照月息2分计算。原告多次催要后被告至今未还,于是宋某将王某诉至蒙城法院。
案件在审理阶段中,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分三期还清。可是王某未履行义务,协议上的承诺并没有兑现。2018年4月,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双方又一次达成和解,王某表示将连本带利偿还14万元分两次付清。在付给申请人6万元后王某又故伎重演,约定2018年8月20日前付给宋某其余欠款的协议又一次成了“空头支票”。
6月12日,执行法官来到王某家中,发现王某家竟还是当地的养殖、种植大户,家里有两栋猪舍,院子里存放着大量小麦。考虑到王某多次出尔反尔,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王某刚收割的十万斤小麦。
6月13日,在执行粮食的现场,王某妻子情绪激动,阻拦执行,甚至拿农药威胁法官。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当日上午9点开始,历时8个小时,粮食才顺利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