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全城劝导电三轮、电四轮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题:明日起,全城劝导电三轮、电四轮

为期7个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19:00两个时段进行劝导

重点纠正逆行、违反交通信号、乱停乱放、非法加装车篷等行为

驾驶人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警部门处置

亳州新闻网讯 我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决定从7月3日起开展为期7个工作日的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劝导专项行动。

据悉,劝导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是依法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规定载人;乱停乱放;非法加装车篷等。

根据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劝导区域为谯城区人民政府和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管辖的城市各个路口。结合属地情况,按照网格化要求,城区每个路口都将安排人员上路劝导。通过开展劝导专项行动,使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养成良好交通习惯;使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据悉,劝导行动时间从7月3日开始持续7个工作日。每天安排两个时间段进行劝导,上午为7:00至9:00,下午为17:00至19:00。

在专项行动中,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不配合劝导员工作的,由交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到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打、骂劝导员的,一律移交辖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按照《亳州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方案》,7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