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蒙城县2019年上半年孤儿基本生活费297.36万元全部发放完毕,其中集中供养孤儿累计保障270人次,发放资金35.1万元;分散供养孤儿累计保障2914人次,发放资金262.26万元。6月份分散孤儿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42人,占比50%,集中供养孤儿中建档立卡贫困3人,占比6.67%。
“细”化政策范围。将孤儿和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全面做到应保尽保。
“提”高救助标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0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增幅50%;集中标准由1000元/人/月提高到1300元/人/月,增幅30%。
“强”化走访制度。建立孤儿走访制度,在乡镇民政办走访的基础上,不定期深入孤儿家庭和福利院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和监督评估,了解和监督孤儿监护人使用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情况,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严”格动态管理。对辖区内孤儿情况进行定期核查,按照孤儿救助政策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年满18周岁的且提供不了在校证明孤儿,自下月起停发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准”确认定身份。严格按照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村(社区)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对申报对象进行逐人调查,详细摸清对象的生活现状、学习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监护人情况以及已享受救助等情况,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