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谯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37元,同比增长10.5%,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32元,居全市第1位。分城乡来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55元,增长9.6%,总量、增速均居全市第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03元,增长10.3%,总量居全市第1位,增速第4位。(区统计局 王树清)
今年上半年,谯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37元,同比增长10.5%,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32元,居全市第1位。分城乡来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55元,增长9.6%,总量、增速均居全市第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03元,增长10.3%,总量居全市第1位,增速第4位。(区统计局 王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