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职工医保基数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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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谯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调,下限由过去的3396.35元调整为3017.01元。

据了解,按照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核定上下限,调整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由过去的16981.75元和3396.35元调整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对参保对象7月份的缴费基数仍以2017年度全口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进行“保底封顶”,不调整、不补收。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度下半年职工医疗保险按3017.01元申报,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缴纳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月12元,即灵活就业人员下半年职工医疗保险需缴纳977.1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左右。

自5月1日起,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将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的调整,与降低缴费比例形成叠加效应,确保企业负担得到明显减轻。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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