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8月2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平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何宏民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奇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浩杰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免去:
过传之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题: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8月2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平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何宏民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奇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浩杰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免去:
过传之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