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汉东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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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石汉东受贿案一审开庭

受贿315万余元,当庭认罪悔罪

亳州新闻网讯  8月22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石汉东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石汉东利用其担任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镇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亳州市谯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亳州工业园区(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亳州市住建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工程承揽、招商优惠政策兑现、证照办理、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石汉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石汉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法办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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