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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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近一周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以此次专题学习会议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努力营造农业农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吴珍杰)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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